今天去上的第一天的不動產營業員證照課

開始體會到師傅為什麼要我先拿到總幹事證照之後

再去上不動產營業員的證照講習

因為又是民法 又是公寓法 又是不動產買賣概念的

如果對房屋仲介沒有基本概念

又沒當過總幹事

真的很不容易聽懂課程

 

例如坐我這一排最前面的某公司男性房仲人員

下課時聽到他在閒聊時提到  三個月試用期快過了

業績依然掛零  店經理暗示他準備捲鋪蓋...(跟他閒聊的也是新人 聽說上個月業績是四萬(應該是來自服務費收入)==")

相對於他現在都還沒拿到執業證書  就很可能要準備離開房仲業

再加上  上午講師提到房仲業第一年的存活率只有百分之二十...

我只能說  師傅是對的~~

 

這三天都得蠟燭兩頭燒

但為了夢想 

我必須堅持到底  學會賣出房子!
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相忘江湖.從此獨孤 的頭像
yumiyoshi

相忘江湖.從此獨孤

yumiyos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74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