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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案場 因為包括好幾棟 甚至是不只一個建築群
所以物業管理的現場代表(大主管) 職稱是"專案經理"
手底下管好幾個"總幹事"...
中型案場(小弟自己的分類法:一般幾百戶的三棟左右)
會開始有配置"現場助理"(=社區秘書) 小型的案場就沒有
負責行政事務 文書 會計
飯店式管理模式下 也要兼顧提供住戶一些生活服務
薪資和一般內勤人員差不多 服裝視社區規定 有些要穿套裝
而機電設備部分
有執照的機電人員與社區簽約 常駐或是計次檢修
垃圾處理與資源回收
外包給清潔公司 也已是常態
那我現在待小型案場(一百戶以下) 為什麼敢喊累呢?
因為該社區的要求 其實是比照中型案場的功能性...
當然 施工品質太差 以致事務搞不完...
改天要調走之日 我再好好細說從頭
什麼叫"詐胡線的新大樓版"...XD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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